其實 健保不負擔反而更有嚇阻的作用
被鞭刑要治療家屬付費或是恢復健康後從監獄勞作中扣除費用
甚至其他犯法行為
例如 竊盜、毒品、飛車追逐、酒駕
這一類明知有危險性還要進行的非法行為
健保其實都不該給付
一律轉為自費
要不要治隨便它
不治療也是個人行為導致的後果
不該有全民買單
健保不該為他人的犯罪行為負責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剛剛看到有什麼醫生說
: 如果鞭刑,那健保要不要負擔
: 健保負擔本來從來只看有沒有健保
: 根本就不管身份和理由
: 今天不論是警察逮捕時弄傷
: 甚至是犯人捅人時弄傷自己手指
: 只要犯人有健保
: 那麼就付錢
: 有什麼好說的
: 更別提可以看到人渣被打
: 坦白說,我超級願意阿
: 健保要不要倒
: 也沒差那一點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