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疑醉倒躺北車大廳 遭通緝犯當眾侵犯

作者: sean5236921 (加料水果)   2025-10-14 23:14:05
想想今天如果是自己
大概就只是會報警而已
不可能上前阻止
1.根本不知道484兩個喜憨兒合意在公共場所打炮 上前自己就變笑話了
2.如果真的是性侵的話 要是男的是神經病 幹到一半被阻止 惱羞成怒 拿刀出來砍我 台灣沒有法律會保護我啊 低能司法只會讓犯人賠錢時兩手一攤沒有錢 拿個欠條 有個雞巴用??
3.重傷害關個三年就假釋了 我可能被砍斷手指還是有什麼終身殘疾之類的
4.傷害罪就更可笑了 牠只會關不到一年 然後我身上可能哪邊會有永久性疤痕
5.要是砍到我脖子 心臟 我死了
抱歉 台灣法律殺一個絕不會死刑
哪怕他是隨機起意胡亂強姦殺人 這種在各個國家最嚴重的 在台灣也不可能判死
退一萬步 有兩個好漢幫我一起上前 反倒給牠三殺了 牠被判死 還有低能兒吠死幫牠 不可能會死刑
綜上所述
幹你娘我也想幫啊 啊要怎麼幫???
鄉民倒是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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