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李四川透露 解約補償金8億 輝達願概括承

作者: SAMMY728   2025-10-14 12:31:50
北市府一開始要介入的方式就是錯的,
完全忘記自己在這個案子的身份只是一個行政審核機構。
今天如果是輝達和市政府簽MOU,
那北市府要去找地要去開綠燈,這還說的過去。
但是MOU是新壽和輝達簽約的,
北市府為什麼可以偏向其中的一個民間企業?
北市府要解約,就有圖利的風險,
因為北市府已經認為新壽不可能在合約內履約,那為什麼還是用合意解約的方式,給補償
給予新壽平安下車的選項?
而對於新壽而言,要同意北市府的條件,就有被股東告背信的風險,總不能你們輝達和北
市府在爽,我成全你們,還要吃上官司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