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CC9169 (PCC)
2025-10-14 09:47:59※ 引述《stu60001 (勞工之光)》之銘言:
: 以前有一句俗諺
: 「男生要當兵,女生要生小孩」
: 短短一句話,詮釋一國男女的國防義務
: 當初這套設計,就是假設女生會生小孩,顧小孩,而不用服兵役。
: 生小孩就是女生的國防義務。
: 但是這句話現在還適用嗎?
: 男生兵要當一年,更多了
: 但是現代女生好像也沒生小孩了
: 這樣真的OK嗎?
以下所說 以一個重點為前提
就是 國安問題 (不要再靠爸靠母說歧視了)
國安問題就是不分男女老少
少子化是公認國安問題 包含綠營也認為
所以我覺得在女性不用當義務役的原則下(目前)
除非你改了女性也要服義務役(不一定是兵役 可以是替代役 醫護 長照等)
好以女性不用當義務役 來說
如果你不生小孩.同為國民.那妳應該也要付出代價為國家服"義務"
(這裡再次提醒是以國安問題為前提 不要靠杯靠木) 並且後面有回饋
那就應該依照國民平均一年所得繳納所得稅的比例充當義務役替代稅
收的這個國防義務稅 創建一個基金 80%用於國防預算補充 20%用於事後獎勵補貼
假定為25歲沒結婚生子 那就必須在26歲時克這個稅.只需繳一次
而如果你是志願役 或已生則免徵 (這裡可能可以把醫護女性納進免徵)
然後這裡說到20%事後獎勵補貼就是
如果你再被徵收之後才結婚生子
1.結婚不生(夫妻共同依照一個少量比例.實行丁客稅)
看到這裡又有人要靠杯了 台灣這麼小 這是國安問題 賣靠杯
2.繳納後生(已繳國防義務稅 不管婚生或非婚生女性)
"退還" 當年所徵稅額 並依照各縣市生育補助加碼額外生育獎金(+30-50%)
簡單的就是說
國安問題不是只有男性要負責
除非改制女性義務役(替代役)問題
那你就必須要負擔國安問題所造成的缺額(錢或預算)
這是你對一個國家的義務 不是懲罰
如果人都死光了 國家也就滅了
然而 這不是懲罰 就像全民健保一樣
大多數人不會認為我身體好 我不想交健保共同付出一樣
你暫時不生 或 確定不生 就出錢
你生了 或不小心生了 我就退給你 還給你額外獎勵
就是這麼簡單
當然 生育率回到一定基礎後可以減徵或是不徵(但這又好像再次剝奪男性義務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