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5-10-08 08:57:39※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之銘言:
: 這就是中央跟地方在吵架
: 但吵什麼呢?
: 就是吵「災害防救法」
: 17條 20條
: 防災計劃誰訂的?
: 17條是中央的權責
: https://i.imgur.com/sJFrSOc.jpeg
: 20條是寫地方制定 中央核准
: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潛勢特
: 性,擬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經各該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並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備
: 查。
: https://i.imgur.com/nfQEQvo.jpeg
防災計畫方面,上面條文規定的要旨在於:
地方的計畫不能逾越中央的計畫之範圍
換言之,首先,中央要有計畫,然後地方才在中央規畫的大架構下完善細節。
其次,怎樣才逾越中央計畫的範圍,這不是不會起爭議的。
之前大疫情時期,中央衛服部的誠實中就大發雷霆地修理地方政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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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急撤金門「快篩令」並強拆快篩站 法律專家一句話神打臉
中時新聞網
2021-05-25 11:18:43
https://autos.yahoo.com.tw/%E4%B8%AD%E5%A4%AE%E6%80%A5%E6%92%A4%E9%87%91%E9%96%80-%E5%BF%AB%E7%AF%A9%E4%BB%A4-%E4%B8%A6%E5%BC%B7%E6%8B%86%E5%BF%AB%E7%AF%A9%E7%AB%99-%E6%B3%95%E5%BE%8B%E5%B0%88%E5%AE%B6-%E5%8F%A5%E8%A9%B1%E7%A5%9E%E6%89%93%E8%87%89-031843404.html?guccounter=1&guce_referrer=aHR0cHM6Ly9jb3BpbG90Lm1pY3Jvc29mdC5jb20v&guce_referrer_sig=AQAAAH_ddaPaaPoEnnvbdQpy68LGxUM95W_WK0cVJmRUB6wLnRy8p9hoG3O-Z78-bExn9tDUKOE24FLyvK96s1nh9RKQRlKRXw5lYIWwK_3c0fjGp-91KjE0Xp3oUnQqBrkOlDdj2kQDAQhm7c9ZcwNzNh4DOwf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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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府23日公告自24日起規定入境鄉親和旅客須持3天內核酸陰性證明,
若無法提供則於機場接受快速篩檢,但衛福部隨後在深夜發布新聞稿表示,
此舉違法予以撤銷;快篩門24日上午更旋即遭拆除,縣長楊鎮浯見狀大發雷霆。
對此,擁有台、美兩國律師資格的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分析,根據《傳染病防治法》
第5條規定,地方採取更嚴格的防疫措施,並無所謂牴觸中央決定的法律問題,
而只是對中央防疫措施的補充。
…
***
簡單說,前任蔡女皇時代,中央政府面對疫情,積極介入各方面事務而一把抓。
現在賴爾笑長時代,中央政府面對堰塞湖潰壩危險,消極監測,專心致力於惡霸
免。
現在的問題是,中央政府對於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之政策的本應有合理性與一致
性,而法律解釋方面當然也應該有合理性和一致性。總之不應該是,中央政府想管
就管,不想管就丟給地方,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
: 那執行呢?
: 這次的堰塞湖 歸誰管 呢? 有下令給地方依照救災計畫實行嗎?
: 這就是30條
: 各級政府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後,指揮官於災害應變範圍內,依其權責分別實施下列事項,
: 並以指揮官指定執行之各該機關名義為之:
中央政府下令地方政府執行救災計畫? 計劃本身合理可行嗎? 命令下達及時嗎?
中央政府下令,這部分當然中央政府得負責確認:
計畫合理可行性,以及
命令發布之及時性。
總之,沒有所謂只要中央政府下令,就完全沒責任這麼簡單。
當然,既然啄木鳥內閣下令檢察官偵辦,接下來,大家就得著瞧,我國檢警
偵辦的公正與妥適性,以及法院審判的公正與妥適性。
: 以前這些都是國民黨中央自己鼻子摸一摸吞了
: 但民進黨政府不是那麼好說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