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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87 (台大八七羊)
2025-10-05 12:48:42學者:藍若未修憲逕推總統兩輪投票制 恐爆違憲爭議
2025/10/05 11:01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自由時報
立法院國民黨團新會期擬推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法,將總統選舉改為二輪絕對多
數制,不過藍營至今尚未提出修憲草案。前中選會主委、憲政學者陳英鈐指出,若立法院在
未修憲前逕行通過總統兩輪投票修法,將引發極大違憲爭議;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
尹也說,若僅透過修法改變投票制度,等於以法律剝奪憲法賦予候選人的當選權。
陳英鈐表示,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明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以得票最多之一
組為當選」,其精神即為一輪投票的相對多數決;他並援引最高行政法院一〇九年度判字第
四七六號判決指出,憲法規定不容許採二輪投票,因此若未經修憲即逕行修法,將產生極大
的憲法爭議。
張嘉尹也說,憲法增修條文已清楚地將台灣總統選舉制度定義為「相對多數決」,若透過修
法將制度改為兩輪投票,等於在憲法規定的「得票最多」之上,額外增加了一個「必須過半
數」的條件,這等於是透過法律剝奪了憲法原本就賦予候選人的當選權利,因此在未修憲之
前修法一定違憲。
在選制上,陳英鈐分析,兩輪投票在實務上仍有諸多挑戰,如容易形成多黨制,小黨即使無
法進入第二輪,也可能為鞏固政黨席次而推出總統候選人;同時也將增加選舉成本,並加劇
社會對立與政治動盪,部分國家曾因此改回一輪制。
他進一步指出,法國選制採「先總統、後國會」的蜜月期時程,多數選民會將國會席次投給
總統所屬政黨形成執政優勢,但台灣若採兩輪制,選舉時序變為「立委先定、總統在後」;
面對憲政僵局,法國總統可以主動解散國會,台灣總統卻無此權力,反而可能陷入更難解的
憲政僵局。
張嘉尹認為,國民黨以「賴清德是少數總統」作為修法理由,此一說法並不具說服力。台灣
現行選舉制度採相對多數決,得票最多者即為多數,稱其為「少數總統」是誤導性話術,「
真正落敗的才是少數」。
他強調,「相對多數」與「絕對多數兩輪制」在政治學上是見仁見智的選擇,並不會直接連
結到所謂的「民主正當性」或是否會造成「憲政僵局」。憲政僵局的根源在於制度設計,對
台灣而言,主因是總統缺乏主動解散國會權,而非總統的得票是否過半。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20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