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mbler (獸人H)
2025-10-02 00:02:541.媒體來源:
今日新聞
2.記者署名:
劉松霖
3.完整新聞標題:
高虹安涉貪辯結淚求改判無罪 「小兔」嗆她欠4幕僚一個道歉
4.完整新聞內文: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過去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期涉嫌詐領助理費12萬3128元,
一審以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個月,高虹安與北檢都上訴,今
天上午二審辯論終結,訂於12月16日宣判,高虹安堅持無罪,她絕無中飽私囊,還哭著說
她原本是父母驕傲的女兒,現在卻讓他們被問女兒為何變成貪污犯?委任律師則說,如果
高院仍認為高虹安有罪,希望判處可易科罰金的刑度,不要影響她的政治生涯;不過前行
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對於高虹安相當不諒解,還說高虹安欠4個幕僚道歉。
去年(2024)11月4日首度開庭後,高院合議庭認定《立法院組織法》關於助理身分與助
理費的屬性違反「明確性原則」,在今年1月裁定暫停審理並聲請釋憲,外界一度解讀為
高虹安涉貪有望解套,不過憲法法庭指出,高虹安觸犯的是貪污治罪條例和刑法,法院並
非用立法院組織法來判刑,這不符合釋憲的要件,因此在2月8日裁定不受理,全案回到高
院繼續審理。
今日上午進行最終答辯時,「不認罪組」3人包括高虹安、王郁文(一審判2年緩刑5年)
以及陳昱愷(一審無罪),仍做無罪答辯;「認罪組」2人黃惠玟(一審判2年緩刑5年)
、陳奐宇(一審判1年緩刑3年)則請求輕判。
審判長逐一確認被告有沒有話想說,高虹安表示,一審宣判到現在1年2個月,她看完二審
法官的釋憲聲請書後很感動,覺得蠻想哭的,因為聲請書對全國所有民意代表的助理費案
本質,做了極為透徹的剖析與觀察。
高虹安說,當立委不是為了賺錢,要賺錢就留在科技業;她轉戰立委,但對於立法院相當
不熟悉,零用金制度不是她發明,她剛到立院第一個月,由先前在其他立委辦公室工作的
助理推薦沿用,是行之有年的做法,她辦公室助理費申請符合很多委員的實務運作,並非
特殊個案。
高虹安指出,無論辦公室零用金或她自有資金,就是用在助理人事費,包括薪資、獎金、
辦公室同仁都可使用的費用;她說不是她個人專用,而是大家都可以用,像她不喝咖啡但
辦公室買咖啡機,就是如此,她絕對沒有中飽私囊,也沒有一分一毫進入她口袋。
高虹安還說,助理代墊項目,可由證人的證詞釐清她實際上有還款,她支出的費用遠遠超
過原審認定她貪污的金額,一審判決極度不公平,造成不可逆的結果,讓新竹市民選出的
市長遭到停職,她七月歷經罷免案,對手掛看板說她是「貪污犯高虹安」,但市民用歷任
市長最高票來支持她。
高虹安提到父母這段期間非常難過,心理壓力很大,她曾經是讓爸媽很驕傲的女兒,出國
念書、回來在科技業工作,現在卻有人會問她父母「你女兒怎麼變貪污犯?」講到這,高
虹安語帶哭音,接著說她投入政治選舉前,從沒上過法院也沒有前科,她和助理為了11萬
或12萬的助理費,陷入了前途茫然不可預測的司法訟累,請二審法官明察秋毫還她清白。
黃惠玟則是劍指高虹安,認為「高虹安欠我們4個一個道歉,為她工作這麼久,把責任推
到我和奐宇身上,很不公平」;黃惠玟還說她能活到現在不容易,這段期間還考了好幾張
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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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