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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山堰塞湖的成功排解,雖然提供了極具價值的工程經驗,但要將其模式完全套用在台灣
的馬太鞍溪堰塞湖上,確實面臨了來自工程難度與風險控管的強烈反駁。
反駁一:工程可近性與作業環境的「不可比」
您提到汶川唐家山堰塞湖能透過軍事力量和工程機具開挖洩洪槽。然而,這正是兩地情況
最根本的差異。
唐家山: 儘管環境惡劣,但政府能在短時間內投入巨大的軍隊和國家資源,強行開闢或
修復臨時道路,將大型挖掘機、推土機等重型機具運送到壩頂,得以實施人工開挖。這是一
個「不計代價、必須成功」的國家級總動員,具備了工程實施的最低門檻。
馬太鞍溪: 馬太鞍溪堰塞湖位於地勢更險峻、地質更破碎的深山峽谷,周圍數十公里缺
乏可供大型機具通行的道路。**無法將重型機具運送到壩體,人工開挖從一開始就缺乏作業
的物理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再精密的工程計畫也無法實施。
反駁二:地質穩定性與二次災害風險的差異
汶川地震和台灣的地震(如 0403 地震)都造成了山體鬆動,但壩體材料的特性也影響了
處置選項。
唐家山: 堰塞壩主要由山體滑坡的岩石土體構成,雖然有潰壩風險,但仍相對穩定,允
許工程人員在上方進行開挖作業,採取「外科手術式」的精準降挖。
馬太鞍溪: 壩體是因颱風豪雨後的大規模崩塌和土石流堆積而成,其組成物質極度鬆散
、不穩定。台灣專家一致評估,在這種地質條件下,任何劇烈的干預手段,無論是您提到的
爆破,或是嘗試運機具進場的震動,都可能立即引發更大規模的二次大崩塌或壩體結構性破
壞,造成瞬間、非可控的毀滅性潰壩,其後果比自然溢流更嚴重。
反駁三:堰塞湖處置的根本目的不同
兩地案例的處置目的也存在差異。
唐家山: 由於水量巨大,且可能長期存在,目的在於永久性地降低水位,將風險從「即
將潰壩」降到「長期穩定」。人工開挖洩洪槽是確保水流穩定、可控的唯一手段。
馬太鞍溪: 專家認為,在無法進行人工干預的前提下,最安全、最科學的方式是利用大
自然的力量,讓湖水透過自然溢流形成缺口,讓水流自行沖刷下切壩體,逐步將堰塞湖體積
縮小至安全範圍,最終目標是將湖水排空或形成一個穩定的小湖。
總結來說,唐家山的成功是建立在可以進行大規模工程干預的基礎上,而馬太鞍溪的案例
,由於極端的工程可近性不足和地質風險過高,使得人工開挖洩洪槽的方案,在專家評估下
,反而是一種危險性更高的選擇,這迫使台灣的決策必須以「精準監測與生命疏散」為最優
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