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genius (否雞)》之銘言:
: 欸欸欸欸欸
: 小燈泡的死
: 大家都很難過
: 也很氣憤怎麼會有這種人渣
: 事發後
: 各界都在喊要加強社會防護網
: 那麼
: 加強在那裡?
: 墜樓、浮屍、當街砍人層出不窮
: 罪犯還是被輕輕放過
: 所以加強在那裡?
: 小燈泡的死換來了什麼?
: 最終我們保護了誰?
: 有沒有卦?
小燈泡的死換來什麼?
答案是讓我們看清檢調警的惡質不作為
媽的這些人渣
都已經發生小燈泡事件了
結果竟然在有為人父母收到恐嚇
說要讓自己的孩子身首分離變小燈泡第二時
完!全!不!作!為!
甚至把當事人逼到要告支持追蹤的網友
是誰的問題很清楚啦!
媽的我還以為來到大躍進時期的中國
這種重大社會恐慌等級的案件
你們可以吃案吃到這種程度
檢調警你們可以再誇張一點沒關係啦
台灣是什麼恐嚇殺人犯的天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