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訊/顏寬恒貪汙案二審宣判 維持原判8

作者: ccf52881 (ccf52881)   2025-09-11 10:15:16
ETtoday
快訊/顏寬恒貪汙案二審宣判 維持原判8年4月!限制出境8個月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國民黨籍台中市立委顏寬恒竊佔國土、豪宅假買賣以及貪汙詐領助理費等案,一審遭判8年4
月、褫奪公權3年。顏寬恒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今(11)日10時宣判,合議庭駁回上
訴,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維持原判8年4月刑期,其中偽造文書6月已經確定,不得再上
訴,貪污部分還可上訴,顏即日起限制出境8月。顏寬恒稍後將現身回應判決結果。
顏寬恒於2021年中二選舉補選期間,陸續被告發其家族竊佔國有地,最先被爆出來的是顏家
位於台中市南屯區楓樹段817地號的土地,顏家被指2015年闢建招待所後,登記於顏寬恒胞
弟顏仁賢名下,後被爆料不但有違建,甚至還竊佔國土,經中市府都發局勘查,認該建物有
500平方公尺是違建,而警衛室、大門、通道、圍籬等部分,則竊佔國有地約140平方公尺。
該事件爆出不久,顏寬恒認為事件已被媒體放大,一家人火速搬出沙鹿豪宅,並將豪宅以市
價5折、約4500萬元,賣給澤序設計公司,但事後又被檢方查出,顏寬恒賣屋其實是與建設
公司負責人林進福共謀,以借款方式,將4541萬元「借」給澤序公司張姓負責人,再由張向
顏寬恒夫婦買下該豪宅。檢方認顏等人涉嫌就房地產權間移轉有虛偽不實登記而涉嫌假交易

經檢方進一步追查後,竟又發現顏寬恒在任職立委期間,曾聘請林進福擔任公費助理,聘期
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月薪4萬元,但實際上這筆錢卻被顏寬恒拿來扣抵與立委職務無
關的私人支出,包括車款代付費用、住宅費用等,詐領金額多達108萬餘元。
台中地檢署2023年4月26日將全案偵結起訴,認定顏寬恒與林進福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
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竊佔罪;顏寬恒、陳麗凌與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涉偽造文書
罪;817招待所部分,顏仁賢也被依竊佔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一審判顏寬恒貪汙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合計為8
年4月刑期。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偽造文書判刑4月;顏仁賢偽造文書6月,均可易科罰金。
至於竊占國土部分,顏仁賢判刑6月,顏寬恒、陳麗凌則無罪。
案件上訴到台中高分院後,顏寬恒數次出庭強調,期待司法公正,團隊律師積極說明,呈現
所有證據,期待得到公正審判,也不希望有其他力量干預、妨害司法公正,相信司法會還他
公道、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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