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就是這樣啊。
文化創意產業,有沒有文化、創意有待討論,
可是,99.99%沒有"產業"。
像之前就很流行什麼文創村、文創園區,
電視還做專題特別報導什麼藝術家聚落,
但就是做身體健康的而已,恐怕還比FF的擺攤更沒產值。
有人說日本補助動漫多少年,
要不要去看看,你一個連大型新人獎都沒得的漫畫家,
能不能拿到什麼見鬼補助。
人家是從修羅場打上來,打到是個咖,有牌,受歡迎之後,
才會有人去談動畫出版的啊。
更不要講26那個見鬼的惡劣工作環境,
一堆都是在用愛發電,發起來之後,還有人會跟風跟你拼
(像我被美女包圍了),
共區有給那些遊戲創作小工作室補助嗎??
更何況,玻璃睪丸之前可是很嗆的說他是合法的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