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holiybo》 之銘言:
: 核三的高階核廢料只能放場內燃料池
誰規定只能在"原廠內"?
之前就有要送法國再處理
只是被dpp擋下
出國都可以
何況大可送核一乾處
: 但是空間快滿了、乾式貯存也還沒建
: 低階核廢料一樣都丟蘭嶼
錯
幾十年沒送蘭嶼了
現在只放核1-3及核研所內
: 但是蘭嶼設備老舊,且那裏有住人不能再放了
跟住不住人沒毛關係
上述三處也都有駐場人員執班
你以為晚上六點後核電廠全下班沒人了?
台電員工距離高放都這麼近了
你怕距離幾公里的低放?
那你最好不要住大醫院附近
要不裡面也有一堆低放
: 高階廢料因國際公約不能出口只能自己處理
德國就送去法國再處理
甚至台灣清大的反應爐高放廢料全部送去美國
: 要找個地方放置幾十萬年讓他衰減
高穿透力的伽瑪射線300年內就降至環境值
而需要上萬年半衰期的核種
產生的是用人體皮膚都能阻擋的阿琺射線
: 台灣就這麼一丁點大還住滿了人
: 所以
: 討論了這麼久
: 有結論要放哪了嗎?
: = =?
根據幾十年來都沒有更改過期程的"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
https://www.nusc.gov.tw/物料管制/最終處置管制/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用過核子燃
料最終處置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