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imcra ( )
2025-08-13 00:05:45※ 引述《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之銘言:
: → NaoGaTsu: 拿得出這份和網路上長得一模一樣的紙本 218.172.18.39 08/12 23:22
: → chouvincent: 反正有賴皮在 根本不怕 119.14.174.95 08/12 23:22
: → NaoGaTsu: 公文書對嗎? 218.172.18.39 08/12 23:22
: 我是不清楚才想請教
: 是不是有決行的電子公文都有時間列管且無法改或插件
: 如果是的話,那就不是北院要不要一起幫忙扛的問題了
: 就請北檢或北院出示一下最終版打臉我們鄉民好了
: 我也希望我們檢察官都是依法辦案沒有不正訊問的情事
: 但如果電子公文沒有這種嚴格時序列管就算了
: 如果沒有嚴格規範就跟北院直接點開硬碟檔案一樣沒有意義
要看這份公文有沒有走到「已決」(已決後才有辦法發文)
已決後就只能在電子檔案裡看到,不能更改也不能添加附件
已決前主管或是承辦人都可以修改內容,誰修改的都會有註記
平常創簽或創稿後,發文字號會是空白的,要登錄取號才會跑出
類似這件公文裡的1139108445字號(所以這件一定查的到)
這件要自清很簡單,就看1139108445最後決行是不是內容跟發文日期對的上
不過(稿)階段應該不會有受文者跟發文日期才對啊,有點忘了不確定
你還在稿的階段就有發文日期不是很怪嗎?
假設我稿上發文日期是15日,但我等流程跑完拖到30日才發,結果發文日期一樣是15日??
不可能啊 ==
公文跑完可以同時在電子系統裡看到稿跟正式文
那我幹嘛不拍正式公文去拍個稿?
而且正式發文還要蓋機關首長的超大藍色印章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