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7-15 18:31:26※ 引述《eddisontw (沙丘)》之銘言:
: 其實蠻簡單的阿
: 就讓他交保
: 條件跟之前都一樣
: 但是臉書帳號要交出來
: 直接不准再發以柯文哲的名義發任何文章
: 之前發的文章也要全部設成不公開
: 如果做得到就交保
: 這樣柯文哲會願意嗎
: 還是會寧可關在裡面繼續fb發文
: ※ 引述《assggy (IamCarmelo)》之銘言:
: : 剛記者說北檢認為該繼續延押的理由之一
: : 柯文哲一直用FB發文帶風向來霸凌證人
: : 企圖引導成政治辦案,但事實他們只是針對京華城案違不違法
: 推 casco5566: 這侵犯憲法 = = 118.166.37.156 07/15 17:36
但是...
李某團購主因為在臉書上「疑似」「隔空串供」,本來的十五萬元交保被撤銷了,並改以
執行羈押禁見,防止持續破壞偵辦的行為
這樣還可以說「侵犯憲法」的話,恐怕太好笑了...
然而現實很清楚:
一、就算是處於羈押禁見的狀態,柯文哲的臉書卻沒有停止更新,這已經可以證明該頁面
不是柯文哲本人打理,而是由不知名的第三者掌管;只是既然不知道其真身,法官也
不能直接點名。
二、目前是審理階段、非偵辦階段,但在嚴重性方面,沒有「○○○比較輕」的說法,社
群媒體上公然揭露調查進度,可是與「偵查不公開」有違的反常作法。同時,地檢署
方面的「他字案」似亦未有下文,洩密問題仍舊無解。
除非該管理者停止協理的行為,否則柯文哲想要重獲自由,路途持續遙遙、沒有盡頭
「不時更新」的作法,能不給檢調錯誤印象(加深疑慮)的話,恐怕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