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余文正撞死3人!檢曝「時速破百」:有殺人不確定故意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7-14 18:20:15
※ 引述《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之銘言:
: 記者陳以昇、戴若涵/新北報導
: 新北市三峽區5月19日發生重大事故!78歲余姓老翁駕車朝放學的家長、學生高速撞去,
: 造成3死12傷的慘案,而余翁則是在搶救13天後宣告不治。新北地檢署14日偵結此案,指
: 出案發前余翁身心狀況正常、車輛機械也無異常,事發前時速曾高達104.6公里,有閃避
: 再拉回車道中央的駕駛行為,且全程不曾剎車,認定他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但因他已不
: 治,依刑事訴訟法處分不起訴。
看了一下檢察官繪製的「暴衝痕跡」(本案案號為一一四年度偵字第二九九九零號):
https://images2.imgbox.com/55/f6/JrSVpMa9_o.jpg
https://images2.imgbox.com/20/e9/mzTe7EZE_o.jpg
https://images2.imgbox.com/26/a6/y6WaS0Jr_o.jpg
https://images2.imgbox.com/fb/c3/939gqeiH_o.jpg
https://images2.imgbox.com/ce/b6/AH8HqLB6_o.jpg
本來以為是用「過失殺人」偵辦
但最終卻演變成「殺人」,據通稿的敘述,憑藉的是:
一、所駕駛之車輛機械無異常,油門及煞車亦無遭腳踏墊或外物妨礙,致無法安全駕駛之
情形
二、無服用酒類、毒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之情況,罹患之病症及生理變化
不足以影響被告之意識,案發時意識仍屬清楚
三、案發前之行車路線正常,並未與他人發生行車糾紛,身心狀況亦屬正常,且具有駕駛
該車輛之能力無虞
這聽起來還真的有一點納悶的感覺,畢竟真的是「殺人」的話,應不至於要犧牲自己的性
命吧?
(當時還有「躲避審判」之譏)
然而既然人已經死了,不管哪個罪名都好,刑事上都無法完成追訴了...
: 人都死了隨你判啦
: 不要叫我家屬賠錢就好
: 遺產很珍貴
至於遺產的問題,目前倒是沒聲音了
看來不管是繼承或抛棄繼承,都將引來社會輿論的撻伐,所以理論上他的家人必須低調行
事、避免惹來媒體關注
在進退兩難的環境下,說什麼都不一定能成為正確的定律,只能臨機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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