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車在路上
我看罷團都放帆布廣告
寫下架叛國立委
我查了下GPT
寫這違反一堆法
主要比較大條的是選罷法104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
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
檢察官不出來大雞鴨嗎
隨便講別人叛國不用證據的喔?
※ 引述《HisVol (他的體積)》之銘言:
: 不要叛國很難?
: 沒叛國幹嘛怕刑法100條?
: 正所謂無風不起浪
: 你會被檢調調查不是沒有原因的
: 你會被法官在羈押庭裁定羈押也代表確實有嫌疑
: 你會被檢察官起訴基本上就是有八成證據了
: 你到底在怕什麼?
: 沒叛國幹嘛怕刑法10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