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OMing (敏)
2025-07-04 02:19:13※ 引述《Ximcra (Arc)》之銘言
: 軍人優惠變強制打折 餐飲業者證實「接到經部來電、函文」:太可惡
: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8848902
: 2025-07-03 19:32 聯合報/ 記者 林海/台北即時報導
: 總統賴清德日前拋出,出示軍人身分證可以優先登機外,若商務艙有空位,可提供軍人自
: 動升等服務,被批是慷業者之慨,而政府為討好軍人卻要業者買單的措施再添一樁,有餐
: 飲業者爆料,接獲經濟部商發署連絡電話,要求配合相關政策給出軍人優惠,不能只是送
: 料理而是一定要做金額折扣。
: 有餐飲業者證實,的確接到商發署函文,希望在9月2日至4日提供用餐優惠,因此旗下品
: 牌只能提供9折的優惠。
: 餐飲業者表示,一般提供的優惠,都是針對所有顧客,不會因為身分不同而改變,而特定
: 期間,則會瞄準部分客群進行優惠,例如玩姓名文字、身分證字號等行銷活動,創造話題
: 性。
: 但業者不滿的說,要推動什麼優惠,都是業者主動決定,背後的成本、費用都要經過精算
: ,現在為了討好特定族群,政府一句話就要業者配合辦理,實在是非常可惡,等於是要業
: 者犧牲自己的利潤成本去兌現政府開的支票,如果接下來還要再去討好警察、消防員或是
: 其他人,大家都吃不消。
: 備註:
: 皇帝都下令了 在那邊叫什麼?
没人想過
公務員這強制要求的行為
可能該當圖利罪嗎?
刑法第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
明知違背法令,
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1. 公務員 v
2. 主管或監督之事務 v
3. 明知 ?
4. 違背法令 ?
人民沒有義務 卻被強制要求配合
5. 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v
6. 因而獲得利益者 ?
有待後續觀察
眾卿如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