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nted (為何世界會那麼不單純)
2025-06-24 22:36:42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14:392025/06/23 中時新聞網
李惠婷
3.完整新聞標題:
想做夜間帝王!屏東男買「30公分好棒棒」壯陽藥慘了 險被關原因曝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一名男子阿猛(化名)夢想成為「夜晚中的帝王」,2023年8月間瀏覽短影音平台
TikTok時,被壯陽藥「三十公分好棒棒」等產品的廣告吸引,心癢難耐便下單訂購,豈料
這小小的動作不僅沒讓他重振雄風,還讓他差點因涉藥事法遭關,所幸法院一審判無罪,
檢察官不服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維持原判。
據判決書妹內容,檢察官主張,阿猛本應注意購買的「三十公分好棒棒」等壯陽產品含有
「鹿鞭」成分,屬藥事法規範的藥品,須取得衛生福利部核准才得輸入,可阿猛未經核准
擅自購買,並以進口快遞貨物申報單報運輸入我國。經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時被覺有異開
箱查驗,才發現是含「鹿鞭」的藥品並查扣,認為阿猛涉犯藥事法第82條第3項之過失輸
入禁藥罪嫌。
法院一審認為,無證據證明阿猛有注意或預見該產品含有鹿鞭成分的義務,復衡阿猛從事
工程工作,缺乏藥學相關知識、技能及查證管道,實難苛求他應注意該產品含有鹿鞭,故
判其無罪。
檢察官不服上訴,認為阿猛依外盒能知曉自己買的是壯陽藥品,另該物在TikTok上購買,
眾所周知TikTok是中國的軟體,購買時應能預見貨會從中國來到台灣的可能性,卻疏於詢
問,貿然下單,有輸入禁藥的過失。經高雄高分院審理,該產品外盒並未標示內含鹿鞭成
分,海關也是藉由衛服部告知後才知此事,認為一審判阿猛無罪核無不當,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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