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25-06-24 01:02:39※ 引述《sfsm (有初老症狀的鹹魚)》之銘言:
: 信義分局自己就說了:
: 肇因以
: 「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距離」、
: 「雙黃線超車」
: 「恍神分心、疲勞駕駛」為主。
:
:
: 那麼...限速30就能保持間距?
: 限速30就不會雙黃線超車?
: 限速30就不會想睡覺???
:
: 到底限速和肇因有什麼關係?
:
笑話是你啊
車速過快下未保持行車距離,為何會發生車禍?
距離太短反應時間不足
甚麼情況下會雙黃線超車,車速高於對方,在高速下雙黃線變道
為什麼會發生車禍?
車速過快反應時間不足
在想睡覺情況下為什麼會發生車禍?車速過快反應時間不足
現在法院判罰已經有把反應時間算進去,30公里發生車禍的致死率只有10%
再來發生車禍超速現在也有一個會講那叫做嚴重超速
那麼30公里理論上不會死而實際上很多人齊的速度都是往嚴重超速看齊
那麼肇事後就可以追究嚴重超速
也就是三十公里,是科學研究下在致死率和事後究責兩方面取得平衡
喔對了你想想如果沒有三十公里你在這邊被一台勇猛很不怕死的大學長以七八十公里
的高速撞死
你的家人要怎麼向他求償?兩百萬還不用關?還事可以再用嚴重超速的違規去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