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man0324》之銘言
: 我要來幫屏東講講話
:
站在樂團的角度,他也覺得他是為大部分聽眾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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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可能是此生第一次走進音樂廳
: 如果現場已經爆滿就代表其實很受館方跟觀眾的重視
: 為了兩個人的干預犧牲掉其他800人的權益
: 我不覺得那有多尊重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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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歐巴桑只影響幾分鐘過去就算了
: 指揮一生氣影響了整個觀眾整場的心情
: 我不覺得那是專業
: 不只是音樂演奏會遇到,都會遇到觀眾遲到跟提早離席
: 你每個都要暴怒
如果有看完完整聲明,那不是一般遲到早退,因此舉這些情況對樂團不公平。
1:30分鐘
2:還持續站著
3:還在說話討論
所以因此說是不顧其他人的權益?那是每個觀點不同。
如果認為目前樂團的處理不好,那請提出建議。
還是要在那3個人站在那說話的情況下,做完整場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