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如過檢察官偵訊違法,那要怎麼讓大眾知

作者: hurtmind (智障!)   2025-06-18 12:50:08
誰是維護被告權益的關鍵人?
當然是被告的律師
陪被告偵訊做筆錄
給予專業法律意見
最後跟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
一定都是被告的律師專業的陪同下完成
如果檢察官真的有侵犯被告權益的行為
被告律師當然是最大聲抗議的人
今天的個案有很多被告
有三個被告被檢察官嚴厲訊問後
最後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
三個被告因為已經達成協議
不願意對檢察官提出抗議或者控訴
另外有兩個被告不認罪
不認罪的兩個被告律師
對檢察官的偵辦程序提出多項指控
法官是有權利主動推翻三個被告的認罪
如果法官認為三個被告是因為脅迫認罪
在看完所有證據後
法官是可以主動推翻認罪的事實
但是今天一審法官態度明確
只要三個被告自己不爭執
就不會去質疑認罪的行為
也不需要勘驗認罪的被告偵訊內容
訴訟經濟!請節省時間!
另外兩個被告也有抗議檢察官的不當程序
不拿傳票隨便抓人去問訊
到醫院假視察真偵訊又不錄影
當然也包含各種言詞恐嚇
但這些行為有直接影響到案件證據力嗎?
事實證明
檢察官真的可以隨便恐嚇利誘被告
成功了就絕對安全
不成功被抗議也沒事
不要去捏造或者破壞證據就好
就像官員到立法院答詢一樣
規則寫著必須誠實回答質詢
但是只要沒有明定的處罰規則
規則就只是參考用的
檢察官跟法官真的一點都不在意這些小瑕疵
他們最關心的只有工作壓力太大
快被永遠處理不完的詐騙案壓死了
這種法律人鬥法的程序問題
對法律人哪算什麼問題
結尾一定要補一句
請大家信任司法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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