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繼續關!黃呂錦茹偽造連署書遭起訴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25-06-17 23:15:31
※ 引述《bbbb25487 (黃昏の恋人)》之銘言:
: 快訊/繼續關!黃呂錦茹偽造連署書遭起訴 北院裁定續押
: ETTODAY
: 記者黃哲民、黃資真/台北報導
: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罷免綠委爆出多達5211份假連署,北檢16日偵查偵結,將主委黃呂錦茹
: 與「罷吳四騎士」等5人起訴,其中黃呂與初文卿、姚富文自案件爆發後被羈押至今,今
: (17日)檢方移審3人,而台北地院下午召開接押庭後結果出爐,裁定3人繼續羈押禁見。
: 北院表示,被告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下稱被告黃呂錦茹等3人)涉嫌違反個人資
: 料保護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於訊問被告黃呂錦茹等3人,被告初文卿、姚
: 富文坦承本案行使偽造私文書、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犯嫌;被告黃呂錦茹否認犯嫌。
: 經本院聽取檢察官、被告黃呂錦茹等3人及辯護人之意見,並參酌起訴書所列證據及卷附
: 證據資料,應認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涉犯起訴書所載之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
: 私文書罪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20條第1項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等罪嫌
: 證據資料,應認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涉犯起訴書所載之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
: 私文書罪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20條第1項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等罪嫌
: ,犯罪嫌疑重大。
: 審酌被告初文卿、姚富文今日固然坦承全部犯行,然被告初文卿、姚富文就本案經過有避
: 重就輕、互相推諉或維護共同被告之情形。況且被告黃呂錦茹等3人間存有組織隸屬、長
: 官部屬、黨務幕僚等感情、指揮層級因素,渠等為避免因彼此證述而經法院認定構成犯罪
: ,依常情判斷,實有互相迴護勾串之可能,自有事實足認被告黃呂錦茹等3人有湮滅、偽
: 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行為及可能,應認有羈押之原因。
: 北院指出,黃呂錦茹等3人涉犯本案行使偽造私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犯罪手
: 段係以大量抄錄民眾資料、偽造提議人名冊為之,所偽造之提議人名冊係得以決定是否罷
: 免公職人員之重要文書,而選舉、罷免屬憲法保障之公民權,本案偽造提議人名冊之行為
: ,不僅對被冒名人之憲法權利產生危害,更可能影響公職人員之罷免結果,對他人之個人
: 資料、信用、社會秩序及民主政治之選罷制度造成重大危害。
: 北院考量,現今網路與通訊軟體發達,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若釋放在外,可輕易透過其他
: 行動裝置、通訊軟體與證人聯繫、影響證人,為避免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規避或妨礙審判
: 或執行之危險,除羈押以外,顯無其他干預權利較輕微之替代手段,足以達成與羈押同等
: 有效防免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目的,依比例原
: 則權衡羈押對各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確保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維護社會秩序及
: 公共利益等因素,應認均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 行動裝置、通訊軟體與證人聯繫、影響證人,為避免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規避或妨礙審判
: 或執行之危險,除羈押以外,顯無其他干預權利較輕微之替代手段,足以達成與羈押同等
: 有效防免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目的,依比例原
: 則權衡羈押對各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確保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維護社會秩序及
: 公共利益等因素,應認均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617/2980128.htm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