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ladin90974 (èŠæ¨‚ä¸ãƒ‘ラディン)
2025-06-14 17:33:57※ 引述《Waitaha (球棒俠)》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未成年車手遭求償375萬元 喊賠不起「應找詐團首腦要」
: 4.完整新聞內文:
: 小豪(化名)在未滿18歲時加入詐騙集團,負責盯水和收水等工作,並向受害者成功收取
: 375萬元,後來被受害者一狀告上法院。雖然小豪及其父母表示無力償還,希望受害者向
: 詐團首腦求償,但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仍判他們應賠償受害者所有損失,共計
: 37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 判決書中記載,小豪在未滿18歲之前曾加入詐團,負責盯水(即車手取款時在旁把風監控
: )、收水(即負責收取車手領取款項,再轉交給上游)等工作;該詐團在2023年9月間以
: 投資獲利等話術,誘騙受害者交付375萬元款項,再指示車手將假收據交給受害者,最後
: 車手再把錢全部轉交給負責收水的小豪。
: 後來受害者發現被騙,憤而報警,並對小豪及其父母提告求償375萬元。小豪及其父母表
: 示,對於涉詐的事情不爭執,畢竟當時小豪已經知道自己參與的是詐騙行為,但他們真的
: 無力還款,受害者應該向詐團首腦求償。
: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小豪與詐團成員故意以違背善良風俗的方法欺騙受害者,受害
: 者本於共同侵權行為法律關係提起訴訟,並無不妥,加上小豪犯案時未滿18歲,其法定代
: 理人自應負擔連帶賠償責任,最終仍判小豪及其父母應賠償受害者375萬元,全案仍可上
: 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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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也有遇過詐騙
其實不多 大概一百萬 只是當時算救命錢
後來抓到的是把自己存簿用三萬賣給詐騙集團的可憐人
可是能怎麼辦呢
警察直接擺明說抓不到
後來協調了很久
最後就是賠10萬 對 10萬
但對方當然連10萬都拿不出來
不然去賣存簿做甚麼
所以最後協調是對方每個月還一千
而且也沒有強制性
到現在還是有一搭沒一搭的還
那沒有還呢
我家根本也不可能為了這個跑一趟新竹
車資都不夠
這整件事就很好笑
詐騙上線抓不到
抓底下的交差
警察業績有了
詐騙錢拿了
法庭還可以看兩個受害人互咬
看起來受益的人似乎比較多
我國政府就是這樣
這就是我們的司法正義
詐騙真的抓不到嗎?
我才不相信
至於為什麼抓不到
我想詐騙首腦發個某陳姓女士走了的文就抓的到了
可嘆 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