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m27 (Sam)
2025-06-13 09:08:06※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 都到現在還能說是案件晦暗不明 怕人逃亡串供 繼續羈押超過九個月
: 這樣的司法還有基本人權可言嗎
: 請問法律人真的都認同這樣的司法嗎
: 怎麼相關協會都沒有發表新聞稿譴責一下?
我是大學理工,法律輔系
法律就是統治工具而已,上位者有解釋法律的權力
看你要從什角度去看,底層才要求要公正公平
高層要的是穩定,底層要乖,有秩序
讀書的時候都會提到刑法是無罪推定
但其實實務上大家都知道是有罪推定,被告要想辦法證明自己無罪
那時候上一個大法官的課講了一句話,我就知道法律不是講公正公平的
他說,法官喜不喜歡你,印象真的很重要
這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