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問「恐嚇信」嫌犯找到沒? 沈柏洋:再

作者: applewolf (K4)   2025-06-10 08:55:21
※ 引述《devidevi (凱特)》之銘言:
: ※ 引述《leondemon (狗狗)》之銘言:
: : 問一下,這種事情不是只要晒出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就能解決了嗎?
: : 難道這種東西拿不出來?
: : 如果真的沒報案,那豈不是要開始用謊言掩蓋謊言了?
: 我不認為是自導自演
: 這是件很嚴重的事情,
: 竟然有人恐嚇執政黨立委的女兒
: 然後警政署查了2個月沒有結果,
: 也沒有給該立委交代
: (從該立委的回答來看,不是抓到人或結案,是案子丟到警政署,然後沒回應)
: 那要民眾怎麼放心,如果是自己的家人被恐嚇,那要找誰報案
: 然後立委不關心,內政部也不關心,執政黨自己也不關心
: 其他人去關心該立委進度,然後還被立委質疑暗示自導自演
: 這哪能不切心
: 再重申一次,
: 執政黨立委的女兒被恐嚇,告知警政署,
: 然後警政署擺爛沒有結果,沒有給該立委進度,也沒跟民眾說進度
: 這是件很嚴重的事情
: 如果是自己女兒被恐嚇有生命安全,
: 以後要找誰報案,難道沒人懷疑過未來怎麼辦嗎
因為該立委說案子在警政署
以下是"善意"的推測
1.當初事件發生後黑熊主動去警局報案
因為是立委所以地方警局覺得事情很嚴重上報
或是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動來關心接手
所以該立委說在警政署
應該有三聯單
2.當初直接通報警政署的人處理
至於詳細是警察局、刑事局在處理都不重要
反正窗口是警政署的人
有沒有三聯單不知道
3.口誤把警察局講成警政署
不過警察局也是警政署的下轄機關
對於頭受傷會想放一包輕便雨衣在紗布內
避免再次撞到受傷的人
我是覺得大家可以寬容一點
這樣應該不會被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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