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otexm (FW_engineer)
2025-06-08 23:33:42轎車
還是可能會有 應注意而未能注意 的情況
3:7?
就算無責.
因為對方人死了, 如果被告, 民事還是要賠償~
※ 引述《allmight7912 (歐魯賣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吳奕靖、趙蔡州/高雄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鳳山69歲騎士「逆向又鬼切」碰撞直行車 頭部重創亡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警消8日下午2點多接獲通報,指稱鳳山區五甲一路發生車禍,救難人員趕到後,發現
: 是69歲林姓騎士違規行駛與20歲陳姓男子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林男原本還有生命跡象,
: 但送醫搶救後傷重不治,陳男酒測值為零,林男則待檢測,詳細事故原因有待釐清。
: 警方初步調查,林男當時騎乘機車沿五甲一路南向北逆向行駛,在事故地點突然「鬼切」
: 駛入車道,導致正常行駛的陳男來不及反應與林男發生碰撞,林男因此連人帶車重摔在地
: ,安全帽噴飛造成頭部重創,送醫後不治,陳男則未受傷。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608/2974812.htm
: 6.備註:
: 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