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反映出監察單位和檢察單位的
互相放水啦!
原本兩個單位可以互相監督制衡的,
唉,
現在還能怎麼修法?!
才能讓這種單位不要濫權呢?
※ 引述《yushenglu (子欲養而親不待)》之銘言:
: 貪1元也是貪
: 花蓮
: 用公務車接人去運動
: 北檢衝去花蓮
: 直接
: 禁見
: 羈押2個月
: 反觀
: 公務車載狗美容
: 監察院在北檢旁邊
: 鳥都不鳥
: 不是走私,是超買
: 不是高端沒2期,是常識封存30年
: 不是缺電,是電剩的不多
: 「不是貪污圖利,是思慮不周」
: 下1句要接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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