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s612 (半調子檸檬)
2025-05-27 18:30:201.媒體來源:
udn聯合
2.記者署名:
2025-05-27 15:13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好大的官威!不承認就關起來 高雄警逼洗車工「認罪」性侵女學生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黃姓洗車工被控騎機車撞倒女高中生,再以手指性侵得逞,但法院調查發現,黃始
終否認犯行,卻因承辦警員不斷恫嚇「如果不認罪,就上銬帶回警局,一定會被關起來」
,他才受警員引導而自白,其餘證據不足,一、二審均判黃無罪,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
,黃無罪確定。
黃被控2022年3月16日上午5時許,先在住處遮掩機車車牌,再騎車於前鎮區見女高中生
獨自走在人行道上,先撞倒對方壓制在地,再以手摀住嘴巴阻止女高中生呼救,最後以戴
著工業用手套的手指,強行性侵得逞,犯後騎車逃逸。
黃否認犯行,供稱監視器拍到的嫌犯不是他,他會於警詢時自白承認,是因警員到住處實
施搜索時,跟他、父親及哥哥全家人說機車是從他們住處騎出去的,只要有騎車的人全部
都要收押,並表示如果承認,檢察官可能會因自白釋放,他才會想說出來承認,這樣他和
家人就不會被羈押了。
高雄地方法院勘驗警員至黃住處搜索時的筆錄,發現搜索過程中,警員播放案發時錄影畫
面後,黃始終否認犯案,而警員多次以「如果不認罪即欲將黃及家人上手銬帶回警局,且
一定會被檢察官羈押、關起來」等語,要求黃或家人認罪。
高雄地院判決指出,黃在警詢之初,有先表示欲請律師,警員卻忽視黃的請求,警詢過程
中也可明顯看出黃對於犯案過程並不清楚,而是由警員講述給黃聽,且黃回答警員詢問的
問題時,也多望向警員、看著電腦螢幕唸出內容。
判決指出,警詢過程中,警員有與黃討論筆錄內容,甚至於警詢結束後,還特別再向黃表
示「你剛剛講的要記得,不要忘記,知道嗎」等語,法院認為黃自白是透過警員引導而回
答,而非出於自己意思。
再者,黃在檢察官偵訊時,雖自白犯行,但對於犯案細節、逃逸過程等,均無法清楚、明
確回答,更有與事實不符的狀況,顯見黃在檢方偵訊時,是憑警詢時的印象回答檢察官問
題,認為黃的自白不能作為證據。
法院認為,除了黃的自白之外,依卷內各項事證,難以認定黃就是性侵女高中生的犯嫌,
因此一、二審均判決黃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黃無罪
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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