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的不是這種東西,我們已經受夠了。
我們要的是這個社會有公平正義,能夠懲惡揚善,不奢求做好事的人一定要有什麼賺大錢
的好生活,但是做壞事的人一定要付出應有代價。
與其成立什麼關懷小組,你應該下令法務部研議從嚴從重修法,提出法案到立法院。除了
要嚴懲加害者,還要保護受害者,補償受害者,全面立法,傷者和使者政府直接負起照顧
責任所需的費用,由政府向加害者代位求償,用國家機器直接扣押對方名下財產。
不要再罵人民法盲,法律是人民可以制定的,法律必須符合人民的實際需求,以及公平正
義。
第幾條第幾條又擋住?麻煩你母法也修了,把障礙排開。你執政者你又是總統,你不做誰
做。
你要做總統高度而且只有總統能做的事情,而不是出了事跑到現場來慰問這些小恩小惠。
做這些真的都沒用的。
還是你能夠現場直接把可能終身癱瘓或者有重大後遺症的這些傷者們日後幾十年的可能幾
百甚至幾千萬醫療復健看護費用預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