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安法修法 陸委會:應納入中共在台組織

作者: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25-05-02 07:39:5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李文馨、陳鈺馥
3.完整新聞標題:
國安法修法 陸委會:應納入中共在台組織參與者
4.完整新聞內文:
前陸軍上校向德恩加入中共組織 國安法卻無法「辦」他
〔記者李文馨、陳鈺馥/台北報導〕面對中國統戰威脅,總統賴清德指示相關部會提出因
應策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國家安全法」相關修正草案。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答
詢說,國安法涵蓋層面「非常窄」,例如前陸軍上校向德恩加入中共組織,國安法無法處
理,因為向某為參與者,並非發起、主持人,陸委會支持修法將「參與組織者」納入規範

現行國安法涵蓋面「非常窄」 只懲罰組織發起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民進黨立委黃捷、沈伯洋、王定宇、陳冠廷、邱志偉等人所提「
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王定宇版本指出,該法第二條僅禁止任何人為境外敵對
勢力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然受中共統戰組織吸收為其成員或參與
組織活動的行為卻漏於規定,因此修法增加「或為其組織、機構、團體之成員或參與其活
動。」
參考韓國安法 幫北韓政權任何宣傳行為都禁
立委張宏陸指國安法確實有些漏洞,如民代到中國都不用申報。梁文傑說,「不只是有漏
洞,而且涵蓋層面非常窄」,該法只處罰協助中共敵對勢力竊取機密及發展組織,但違反
國家安全的行為絕對不只這兩種,若參考韓國國安法,幫北韓政權任何的宣傳行為都禁止

黃捷詢問國安法是否有修正必要?梁文傑表示,該法第二條只處罰為中共發展組織的發起
人,但在實際案例中,發起人被判罪,加入組織的人卻沒事。梁舉例,向德恩加入中共組
織,並拍照宣誓效忠,國安法卻無法辦他,因為他只是加入;他支持立委提案新增「參與
組織者」。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若國安法無限上綱,只要是對岸、境外敵對勢力參與、共同發起
的活動都不能參加,雙城論壇是否也會禁止?梁文傑說,並不會,要看組織是否受中共教
唆、派遣在台灣成立,陸委會才會認定,後續才有參與、加入等問題。
朝野立委也關注行政院版提出時程。法務部次長黃世杰表示,會配合行政院期程盡快提出
;黃捷追問,今年有機會嗎?黃世杰回應,「應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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