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桃園男三度買凶殺前妻下達「必死令」 打

作者: iamflash (荻原子荻)   2025-04-16 18:28:06
看到這段敘述我很肯定這些人腦子有問題
車禍這種東西來一次還有道理
連來兩次

那就應該要收手
一個腦子正常的人應該是說
幹 第一次撞人
媽的沒成功
好了收手不幹了
連來兩次
怎麼樣都會被人起疑吧
第三次還拿球棒去尻人
這就是證據明顯,預謀殺人
這純純就是腦子不好
警察要不是智障都會去把人逮到
難怪人家要跟你離婚
連這種簡單的計畫都做不好
對了這幾個人請死刑立即執行
不要放出來
不要對這種人慈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