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25-02-07 00:40:02※ 引述《ppp2026034 (奼紫嫣紅)》之銘言:
: 到底為什麼會有人會認為小孩會歸汪小菲回中國啊= =
: 現在小孩在台灣在徐家給母方照顧
: 除非小孩主動說要給汪照顧 不然我想不到汪小菲要怎把小孩強制帶走
: 正常法律的前提下是要汪小菲是台灣人
: 以現在兩岸關係 汪小菲慢慢打官司吧 真當藍綠不會操作這個議題?
: 汪小菲是中國人在台灣還想講法律==
依照中華民國法律
父母雙方離婚,其中一方因死亡等因素無法行駛監護權,基本就是判給另外一方
以這個案子就是汪
有例外,就是足以證明僅存的一方無法行使,或是有明確的事證可以證明他無法行使
比如有毆打小孩等等
常見甚麼孩子跟媽媽住爸爸很少來看孩子這種基本不成立
所以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汪小飛不需要強制帶走小孩,法院會直接判給他請他帶走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