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真是有情有義的,酷龍當紅時,另外一位好朋友團員因車禍半身不遂,那時他其實可
以選擇單飛或接受公司安排幫他另找人組團,可是他不想這樣,說要朋友復健一起走下去
,團員非好朋友就解散。這一決定損失的名與利,與現在所謂三分之一的遺產比,根本小
巫見大巫。以前對朋友有情義如此,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啊。他今天會這樣決定,一點都
不意外。
持平說,小孩子如果願意的話,法律上也有機會一拚的話,跟繼父或留在s媽那比回去中
國好。具性格穩定,人品也好,而且頗有才華,小孩子跟著他成長較不會走歪。我也相信
具願意承擔這個責任。接下來就看s家怎麼去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