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stage (亭)
2025-01-29 23:17:52以生物本能加足夠的知識,
絕大部份的人都能避免嚴重傷害自己。
但有時生物本能會傾向短期的快感,
例如高糖高油,或是酒精、毒品之類的,
又或是知識不夠,
不知道這個行為是在傷害自己,
例如吃大量保健食品。
請問大家,
我們應該立法避免人們傷害自己嗎?
強制性的。
裡面還有幾個維度。
1.僅傷害自己還是連帶傷害別人
我們一律先假定僅傷害自己,
因為傷害別人一定必須被禁止。
2.是否有行為能力
例如 未成年 vs 成年
3.是否造成潛在社會負擔
例如 肥胖造成健保支出
4.國情
例如 美國、台灣或第三世界國家
5.傷害嚴重程度
暫時可逆 或 不可逆傷害
大家覺得呢?
什麼條件的什麼狀況必須被立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