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保時捷開到沒油 國道當停車場!女駕駛謊

作者: MeeToo (迷途)   2024-05-17 13:59:06
保時捷開到沒油 國道當停車場!女駕駛謊報身分慘了
中時 邱立雅
羅姓女子本周日(12日)晚間駕駛保時捷,行經國道1號北向77公里湖口路段時,因燃油
耗盡停在中線車道,警方前往強制排除時,羅女聲稱拖吊車會把車子拖壞,最後由友人送
油救援。警方事後發現,羅女竟謊報身分,全案依涉犯公共危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嫌移送新竹地檢偵辦,並對羅女及友人違規行為製單舉發。
48歲羅女駕駛保時捷行經國道1湖口路段時,因燃油耗盡,後故障停於中線車道,國道楊
梅分隊獲報後前往查看,到場後因該車已占用車道影響交通順暢,故欲強制排除,但羅女
消極不配合,堅稱拖吊車會把車輛拖壞且已通知友人送油。
警方指出,根據行駛高速公路途中缺燃料致無法行駛,將處罰新台幣600至1200元,另行
車發生故障無法行駛且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將處新台幣1500至3000元,對於羅女
行為當下依法製單取締。
事後警方發現羅女竟謊報身分,以自己妹妹的身分提供給警方舉發違規,警國道二大隊刑
事組通知羅姓姊妹以及駕車攜帶汽油到場之張姓友人等3人16日到案說明,羅女坦承自己
是駕駛人,當時一時緊張錯報妹妹的年籍資料給員警舉發違規。
羅女因涉犯公共危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函送新竹地檢署偵辦,另張男及羅女違
規行為,國道警方已依規定製單舉發。
國道二大隊呼籲民眾駕車前應先檢查5油3水及車輛狀況是否正常,行駛途中車輛有異狀時
,應盡速將車輛停於路肩、避車彎或下交流道安全處所等候救援,發生缺水、缺電、缺燃
料,及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分別處罰。若造成行車往來之危險者,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確實遵守交通安全
規則,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安全。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517002436-260402
推 koiopolo2: 如果是重機就直接公共危險 大外割
→ dahIia: 不然應該是要公共危險 扣押電腦手機吧
推 MisterSmile: 上一個不願意被拖吊的,就被公共危險
→ MisterSmile: 罪,妨礙公務抓到高雄了
警察雙標 如果是重機就怎樣怎樣
保時捷重機跟送油重機都被罰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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