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徐巧芯遭外交部怒告 黃國昌傻眼:看不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24-05-08 11:41:07
小弟理組類法盲
上一篇憑直覺認為徐委員是在法律上有一定的底氣
才對援烏案進行揭發
提及了機密核定內容有所謂應秘密的概念
還分享了一個過去大英駐阿拉伯大使
大量採購紅酒到伊斯蘭律法國
卻將採購內容列為機密的是否符合應秘密的問題
針對援烏案洩密內幕
國昌老師說話講究證據可能不想多做猜測分析
小弟身為鄉民在八卦板之上
胡亂腦補應該還是可以的
首先就外交部的控訴看
是刑法132條第1項
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
重點是構成要件
特別是應秘密的解釋
這無法明文規定,而是要看在國家政務或事物上的利害關係
徐委員揭露的部分可以拆分成
1.透過捷克援烏
2.金額一千萬鎂
3.部分內容為醫材
個人認為透過捷克這點不屬應秘密
我國近來跟捷克關係良好
捷克一直以來也主動積極參與援烏行動
這沒什麼好幫忙隱瞞的
援烏更不該是應秘密範圍
更何況我國是人道援助本應該多多做宣傳
金額多少也不該是應秘密
我想不管多少都是心意
除非答應給對方的金額跟徐委員揭發的有出入
那才可能傷害的對外關係
但這也不該是徐委員的錯
錯的是騙人的傢伙
至於內容是醫材
更是毫無爭議性
各國援烏軍備型號數量都大喇喇的公告全球了
我國提供醫材這類人道救援物資
算什麼狗屁機密
外交部這套操作真的很不知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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