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法案件爆量檢察官難扛 法務部鬆綁辦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24-05-05 10:05:44
※ 引述《qazsedcft (如果你也在現場)》之銘言:
: 1.媒體來源:公視新聞網
: 2.記者署名:陳冠勳 張梓嘉 / 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司法案件爆量檢察官難扛 法務部鬆綁辦案期限管考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youtu.be/0J-WIMn6_p0
:
: 驚人,檢察機關接手後,案件多到喘不過氣。面對檢察官工作負擔超載,法務部祭出改善措
: 施。
: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表示,「5月2日已經函頒新的辦案期限管考,我們合理的放寬檢
: 察官辦案的期限,並且就是考慮到女性同仁如果有產假的照顧需求,在她的請假期間,就不
: 算入這個辦案期間。」
我就問了: 產假不算入辦案期間, 那案子會蒸發掉嗎?
犧牲對象:1.案件被害人
2.男性同仁
按:產假期間回辦公室"結案"的,並不罕見.
: 在不修法的前提下,法務部放寬「辦案期限管考」,像是一般偵查案件,從原來的8個月,
: 延長成1年,重大刑案從4個月變成6個月。
所以,案子有蒸發、揮發、強烈氧化作用後變成能量消失在空氣中嗎?
犧牲對象: 案件被害人。
: 改革措施還包含研議不起訴處分的定型化例稿、改革再議制度,與被告涉犯3年以下輕罪,
: 得依職權決定,用遠距視訊解送。
定型化例稿=複製貼上
改革再議: 做不到, 因為需修法.
能修的話, 二審三審檢察署本來就可以裁撤,一整個冗員機構。
職權決定: 就是擴權, 犧牲對象: 案件被害人。
: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說:「各部門啦,金管會、NCC、數發部,他們就覺得自己很累啦,
: 那關我屁事啊,檢察官去查就好啦。前端的行政管理,更勝於後段的這種司法補救。」
「其他單位都不管,為何我要管?」
台灣司法的本質本來就是「推事」好嗎拜託!!
:
: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93529
很台式官僚風格:
1. 我這些官, 本來就什麼都不想做、不用做,也不用付出。
只負責決定要犧牲檢察官、被害人還是其他人。
2. 我權力什麼的都要繼續有。
很像台灣的交通問題: 我這些官只負責叫你們誰讓誰,
但行人、機車、汽車、公車在路口全撞在一起, 不干我的事!!
零成本呢~~~~
我就問了: 身為副司長, 也是領檢察官薪水, 司法加給照拿不誤,
但您現在一個月分案幾件?
沒有執行司法官職務, 可以領司法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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