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曾巨威:立院讓電價更政治化

作者: Nagasumi (永澄拳四郎)   2024-05-04 14:59:20
※ 引述 《linhu8883324 (SirLinhu)》 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 2.記者署名
: 王千豪、周佑政
:  
: 3.完整新聞標題:
: 曾巨威:立院讓電價更政治化
: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4-05-04 01:36 聯合報/ 記者王千豪、周佑政/台北報導
:  
: 立法院會昨在藍白攜手合作下,將國民黨團版電業法修正草案逕付二讀,要求電價審議
: 委員會所做的決議,須在一個月內送交立院審議後實施。此修法提案是否涉及侵害行政權
: ?學者表示,立法院本來就有審議或同意的權力,過往也都有相關實例,電業法修法不至
: 於侵害行政權,只是條文在制定時需更細緻。
:  
: 不過,政大財政系名譽教授曾巨威表示,電價看審議機制是很專業的議題,本來就應該由
: 行政部門用專業方式來決定,才是負責的作法,如果立法院要把這個權力拿掉,反而違反
: 電價調整問題的本質,也讓電價更政治化;但過去不論藍綠誰執政,就算是行政部門,也
: 想用政治干預專業的電價審議,才導致今天藍白陣營想將電價審議經由國會同意。
:  
這位教授比環團講的有理多了
對電價箝制最兇的
確實就是現在的執政黨民進黨
怎麼現在會是做賊的喊捉賊?
然後旁邊還那麼多應聲蟲?
: 馬政府時期因為油電雙漲,屢遭當時在野的民進黨批評,質疑電價調整都是行政部門說了
: 算,為了讓電價調整制度化,二○一五年三月成立電價審議委員會,並在二○一七年民進
: 黨執政時將此審議機制法制化,明文寫入電業法。
:  
: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電價審議結果送交立法院審議,不至於侵犯行政權,因為
: 立院要審議或要同意的東西還滿多的,譬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三通要立院同意;
: 當年核四停建,大法官也說要經立院同意,且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規定所有的行政命令都
: 可以拿來審,從憲法的角度來看,我國有很多例子。
:  
我有點不太同意
我覺得電價本就不該直接喊凍漲
這次的爭議就是執政黨凍漲喊很爽所致
大家應該知道,凍漲並不是正常的做法
不能因為民進黨把凍漲當抗中再講
大家就把凍漲習以為常了
(這也是民進黨很X的地方,怎麼可以把凍漲當作常態?)
而且電業法明明就有明定穩電基金
那就應該要採用穩電基金去穩住電價才對
行政院編列凍漲緩漲相應的預算
立法院審議後,動用或者是挹注穩電基金
這樣台電營運情況如何
要負擔多少損失才一目了然
知道損失多少之後,決策電價的人
即使是立法院也不會敢亂喊凍漲
因為大家已經知道凍漲要花多少錢了
敢說凍漲的人
就必須要提出配套措施彌補損失
我是不知道憲法寫什麼
不過電業法本來就有相應的機制就是了
民進黨之所以不敢這樣做
是因為他們腦袋只有選舉
而且對於非核政策隱瞞過多
不敢坦承所致
: 不過,廖元豪也建議,條文可以寫得更細緻,以預算案說明的話,立院可以審查預算,但
: 立院不會自己重寫預算案,只能刪,電業法草案條文還要寫得更細緻一點,例如怎麼審?
: 只能刪還是可以加?有沒有審議期限?以及審議不過要如何處理?這是將來立院在審查時
: ,需審慎思考的部分。
:  
穩電基金:所以這不是就是在說我嗎?
民進黨的電業法應該也是致敬其他國家來的
只是民進黨的做法與他們訂的電業法的精神完全悖離
其他國家的電網公司大多是民營的
他們不可能接受不敷成本的情況
即使是國營企業也是
之前說國營事業不該營利的那群人
根本沒有搞清楚狀況是什麼
: 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劉嘉薇也認為,電業法修正案不會侵害行政權,她表示法律有明定的
: 話,就依照法律來執行,且法律的制定經由院會表決,就代表多數民意。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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