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試用期領80%薪水 你真的OK?

作者: qaz19wsx96 (xyz)   2024-05-01 08:40:54
我是真的看不懂護航這個白痴修法的人
依照勞基法第22條工資應全額給付
你開多少薪水就是要付多少錢
現在這個所謂的15-1修法等於是開一個大門
變成特別法讓慣老闆可以只付80%的薪水
就算只有三個月還是可以補不少
更甚者慣老闆們還可以指著自己的應聘單說
看~我現在人事成本大漲20%我們要漲價啦
實際上一樣付基本工資卻造成物價騰飛
這群人要修法都沒想過這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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