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未來試用期通過,薪資往上加?去做夢啦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24-05-01 07:51:59
※ 引述《llakbil (Bill)》之銘言:
: 你來我們這實習,我還花時間教你,我沒跟你收學費就不錯了,還給你薪資?這當然是

: 以討論啦。
: 印象中這句話出自台灣某 慣老闆 口中!!
: 最近勞基法修法提出
: 勞基法15-1條增修條文「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 有數學邏輯很不好的 白爛小草
: 勞基法規定勞工最低月薪27470元
: 所以這樣僱主試用期前三個月必須給最低27470薪資
: 然後等3個月試用期過後之後,
: 未來你的資方就會把你的薪水漲到34338元
: ,這是多麼好的德政啊!
: 做夢吧!!!!
: 大概只有等 小草真正進去公司,
: 然後3個月後高高興興查帳戶,
: 想說薪資漲到34338元,
: 結果發現奇怪,怎麼沒有調漲,
: 怎麼還是27470呢?
: 白爛小草建議多讀數學和中文,
: 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 意思就是
: 白話:試用期不得低於應聘工資的80%
: 不得低於!!!
: 不得低於!!!
: 不得低於!!!
: 白爛小草懂這四個字是什麼意思嗎?
: 就是僱主給不能給79%,
: 那僱主試用期可以給可以給100%嗎?
: 當然沒問題
: 所以試用期的27470是拿僱主給的100%
: 試用期過後,一樣是拿僱主給的100%
: 一樣還是27470
: 所以講到這邊,數學和中文很差的白爛小草,
: 懂了嗎?
哥 別激動
問一個小問題
您說改動後試用期前27140
試用期後薪資還是27240
那我想請問一下
沒有這個勞基法改動
你現在去這家公司,他會給多少薪水?
不也還是27240?
對於本來試用期過後就還是給基本薪資的公司,有差嗎?
這條法律不就是規範實際薪資高於基本工資的勞工試用期不是?
你拿領基本薪資的人出來吵沒領更多是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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