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未來試用期通過,薪資往上加?去做夢啦

作者: llakbil (Bill)   2024-05-01 06:43:23
你來我們這實習,我還花時間教你,我沒跟你收學費就不錯了,還給你薪資?這當然是可
以討論啦。
印象中這句話出自台灣某 慣老闆 口中!!
最近勞基法修法提出
勞基法15-1條增修條文「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有數學邏輯很不好的 白爛小草
勞基法規定勞工最低月薪27470元
所以這樣僱主試用期前三個月必須給最低27470薪資
然後等3個月試用期過後之後,
未來你的資方就會把你的薪水漲到34338元
,這是多麼好的德政啊!
做夢吧!!!!
大概只有等 小草真正進去公司,
然後3個月後高高興興查帳戶,
想說薪資漲到34338元,
結果發現奇怪,怎麼沒有調漲,
怎麼還是27470呢?
白爛小草建議多讀數學和中文,
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意思就是
白話:試用期不得低於應聘工資的80%
不得低於!!!
不得低於!!!
不得低於!!!
白爛小草懂這四個字是什麼意思嗎?
就是僱主給不能給79%,
那僱主試用期可以給可以給100%嗎?
當然沒問題
所以試用期的27470是拿僱主給的100%
試用期過後,一樣是拿僱主給的100%
一樣還是27470
所以講到這邊,數學和中文很差的白爛小草,
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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