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白擬強推「藐視國會罪」 歐洲商會示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4-04-30 17:07:35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所以藐視國會法是不是就違反憲法?
你要不要先面對柯總召跟DPP立委給的這個大帽子
連進到討論都還沒有就直接蓋這個大帽子
柯柯
: 了英國法,但不僅適用範圍比英國還要寬,而且相較於英國幾乎不曾動用刑法處罰,我國
: 的刑責更為嚴重。其打擊範圍,恐怕是相關法例中最寬廣、最嚴厲的。
: 的確,藐視國會罪是一個成熟民主國家通常具備的規範,但如果只是一昧的做半套,賦予
: 我國國會外國法例所無的權限,又解除所有外國法律所有的限制,則只是另類的權力膨脹
: 而以。這何嘗又不是一種荒謬?
連進到委員會審查討論都還沒有,你就已經在主"立法"違反國際XD
然後今天DPP是主張定這種"藐視國會"就是違憲
荒謬的是立委連到委員會都還沒有就搬出違憲的帽子
(關於英國國會的名言可是除了改變男女性別以外沒有什麼不可以的
萬能國會,而以現今眼光來看這個變男變女也不是不可能了 )
荒謬的是立法院連討論審查都沒有
就拒絕立法程序的進行
既然不是立法核心本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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