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

作者: badruid (Gryphon)   2024-04-30 15:44:54
我不得不說,不是不太行,而是不可行
這就跟綠當時上台說要提升勞權搞了個一例一休一樣,說是要讓本來周休一日的勞工也能享
受到週休二日。這ok啊老子本來就週休二日,多點人一起周休二日很好。
結果拎老師咧是拿七天假去換的
拜託,休1天的人是少數,結果為了保障他們拿多數人的七天假去換,還在那邊吹勞權進步
。事實就是害我的假變少啊進步個雕
試用期這個議題也一樣。那個什麼最低薪資都是假議題,現在用最低薪資招人用試用期凹人
的公司是少數,而且都是只能做不好說。
然後你幾個藍委直接退步到要讓試用期合法化,用大部份新進員工八成薪的代價去換少部分
被凹的弱勢勞工受保障
許多行業的起薪是很高的,很多人還是帶槍投靠根本不需要什麼試用期。你為了保障少數弱
勢案例讓這些人降薪根本就是因噎廢食
我是覺得既然還在提案階段,要不有guts一點直接廢了試用期讓他法律上說不過去(雇主自
己會找到律師解套不用替富人擔心),要不就不要碰這一塊,如果真的有想替「勞工」著想
的話
※ 引述《tigotigo5566 (鐵劍5566)》之銘言
: 這法案看起來不太行
: 不過整個立意是良好的
: 這法案的時代背景是現在
: 很多公司開出的試用期是3~6個月,
: 而且有的還用各種名目苛扣薪資,甚至不給薪。
: 勞工敢怒不敢言。
: 國民黨不敢得罪資方,又想改善勞工環境,
: 所以提出一個「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薪資不得低於8成」,
: 算是一個比較溫和的修法。
: 小綠綠見獵心喜趕快再洗一波,覺得沒必要。
: 這就好像伊斯蘭教規定一個人能娶4個老婆,
: 有人說不尊重女性,
: 但這個規定的背景是其實當時社會一個男的可以娶N個老婆,
: 伊斯蘭只是限定為4個一樣,
: 看你用什麼角度看。
: 不過拎北還是認為應該不要有試用期了,依規定考核、給薪,
: 資方搞試用期就罰錢,
: 對新人不滿意就依規定資遣、開除,
: 這才是合法合規的管道。
: ※ 引述《proprome (月光寶盒)》之銘言:
: : 剛剛看到
: : 多數民意那邊要修勞基法 的消息
: : 修法要改成
: : 試用期 資方只要給80%薪水就好
: : 現在最低薪資27470
: : 80%最低薪資就比22K還低耶
: : 我是雇主的話
: : 就一直試用一直爽?
: : 這法如果靠人數優勢通過了
: : 台灣馬上又回到八卦板鄉民最懷念的22k時代
: : 這樣來說
: : 年輕人原本想教訓邪惡團體
: : 結果又教訓自己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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