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戀上180羽球男隊員她強吻摸下體 「就跟

作者: waymayday (不要問)   2024-04-30 13:46:46
戀上180羽球男隊員她強吻摸下體 「就跟我做一次」下場慘了!
聯合
林孟潔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17/7930297
台中市潘姓女子愛慕羽球社團男成員,前年以贈送球拍為由邀約男子到自家住處,趁機脫掉
衣服,勾脖子、推倒男子在床上,再親吻對方胸部、撫摸下體,稱「就跟我做愛一次」,企
圖性侵最終未得逞,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7月定讞。
潘女加入羽球社團而認識男子,雙方並非男女朋友,她2022年5月11日晚間10時許,以欲贈
送羽球拍為由,邀請男子到自家住處拿球拍,再以球拍放在房間為由,誘使男子跟她一起進
入房間。
男子拿完球拍欲離開時,潘女隨即脫去上衣,先用手環勾男子頸部倒至床上,見男子掙脫起
身,再次將對方推倒在床上,並以身體壓制。男子一再表示拒絕及制止,潘女仍不予理會,
執意掀起男子的上衣,並親吻胸部、身體,再用手摸對方的下體。
男子趁機以手機錄音蒐證,並持續奮力抗拒、喝斥潘女,最終趁隙離開,潘女未能得逞。潘
女否認犯行,供稱當時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在房間時親吻男子時,對方當下沒有抗拒,並
指男子精神有問題與自己沒有關係。
律師也替潘女辯護,認為男子身高約180公分,與潘女體型有差距,若不願意,潘女如何壓
制住對方,且案發後雙方仍有聊天、參與球類活動,認為與男子稱「事後心裡非常害怕」不
符。
男子作證指出,他在抵抗時都一直跟潘女說「放開喔、我很熱、我沒有想要」,但對方都不
理會,還是持續拉衣服、親吻臉頰、及碰觸下體,最後潘女有點崩潰、生氣的說「為什麼不
跟我做愛」,潘女還把門壓住不讓他離開;案發時他有問潘女要幹嘛,對方回說「跟我做愛
一次」。
法院認為,根據錄音、對話等證據,認為雙方案發前交好,男子沒有理由陷害潘女,潘女犯
行明確,且確實表達要與男子做愛的意思,潘女犯後否認犯行,且未和男子和解,一、二審
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7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男孩子要好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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