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遭炮友酒後性侵拍裸照 對方辯「硬起來

作者: qm21   2024-04-27 12:08:47
※ 引述 《kent》 之銘言:
: 被告辯護人指稱,告訴人第一次警詢時並未對被告提出告訴,雖告訴人診斷有性侵受害者
: 常見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但並無證據顯示是否在案發前即有徵狀,至於惡化原因,無法
: 排除告訴人是因害怕被偷拍,而非該次性行為造成。
不能證明創傷是該次性行為造成
: 合議庭審酌,被告明知告訴人當晚需他人攙扶才能移動進房休息,既無法正常對話,當時
: 狀態也無法表達同意性行為與否,卻利用他酒醉不能抗拒情況發生性行為,導致對方身心
: 重創,犯後仍否認犯行,依法量刑。
法官說身心重創就是性行為造成的
雖兩人是砲友但是有一方喝醉無法表達同不同意
所以一定是非合意性交
結論:只要能證明自己喝醉,就算是夫妻男女朋友砲友,對方就是強姦,以後喝酒助興的自
己小心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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