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憲法法庭廢死激辯五小時 最快三個月內判

作者: ota978 (流星)   2024-04-24 06:39:11
※ 引述《nightwing (夏日浮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挺廢死律師:法官沒有殺人權利
: 放。他說,犯罪成因才該被追殺,國家系統是否失能?阿嬤
~~~~~~~~~~~~~~~~~~
: 的死讓他覺得要擁抱身邊每一人,不要用暴力回覆暴力。
: 律師李念祖則質疑死刑能增加犯罪的嚇阻?他說法律不允許
: 人民報復,國家也不應該,「應報」只是恣意不理性,所謂
: 「求其生而不可能」也沒有給出非殺不可的原因;他認為人
: 人平等,法官也沒有殺害他人權利,沒有否定人格及變人為
: 物的高權。李念祖的兒子、律師李劍非認為所謂八成民意反
: 對廢死是「民調偏差」,國發會調查廢死改成終身監禁,贊
: 成死刑比率就降至五十一點八個百分點,因此廢除死刑的替
: 代方案應精進。
廢死律師 讓我來回答你
廢死律師:"法官沒有殺人權利" 這個問題
法官確實沒有殺人的權利 但法官有"執行法律"的"天職"
讓這些殺人犯 判死刑的是他們的犯罪行為
而法官只是執行"法律"
"藐視他人生命 輕易奪走他人生命"
他們殺人的當下 就放棄法律的保障(保護守法的人)
他們觸犯了 足以判死刑的法律
而法官就有義務"執行法律"
而為什麼要有死刑 因為 生命有最高等價的不可替代性 唯有死才得以償還
來自聖經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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