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不覺得討論死刑有沒有違憲很好笑嗎?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4-23 16:52:54
※ 引述《shenrong (黑傑克(大叔))》之銘言:
: 憲法訂定時,根本沒有人會去想到廢死問題
: 那個時空背景,死刑就是有的
真是真知灼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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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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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6%86%B2%E6%B3%95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擁有最高的法律位階,民國35年(1946年)12月
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
12月25日施行[4]:8251。全文共14章、175條[4]:8251,主要特色為彰顯三民主義與主權
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
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5]。
***
大家看到囉? 中華民國憲法是民國三十五年(西元一九四六年)通過,次年公告施行的。
在那個年代,制憲的人會認為:
死刑違憲?
同性戀配偶沒像異性戀的那樣保護就是違憲?
通姦罪違憲?
法院判決要求加害人道歉是違憲?
: 後續幾次修憲,也沒有人去討論死刑問題
: 表示之前沒人覺得有問題
大法官解釋第一九四號、第二六三號與第四七六號釋憲文,都解釋死刑合憲。
但是! 通姦罪方面,大法官第七九一號解釋說,通姦罪違憲! 所以立法院被
迫修法除去刑法的通姦罪。
但是! 同性戀配偶方面,大法官第七四八號解釋說,現行法律沒給同性戀配
偶和異性戀的相同保護,違憲! 於是立法院被迫趕緊修法保障同性戀配偶權。
關於法院判決道歉方面,大法官第六五六號釋憲文,也解釋合憲。
但是! 憲法法庭第二號判決變更六五六號解釋,改宣告「違憲」。大法官們
說法院判決讓加害人做出違心的公開道歉,就是逼迫加害人自我羞辱。違憲。
以後法院就不可以這樣判決了。
所以,大家看出來了吧?
時空環境不同囉~~~
大家選出來的大總統,提名的大法官,經過大家選出來的立法委員同意後
任命。這些大法官們的觀念,顯然和以前大法官們完全相反的。
: 怎麼到現在,突然變成死刑違憲了?
: 憲法是根本大法,本來就不會在細部寫太多
: 但大家的觀念都是有犯罪就依法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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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如上所述。現在的大法官們,經過大家票選的大總統提名且經大家
票選的立法委員們同意後任命的那群人,他們的觀念和大家不一樣。
: 現在的法律就是有死刑
: 你有能力,要修法廢除死刑
: 大家可以來討論修不修,怎麼修
不行! 萬一立法委員不肯修法廢除死刑,說星期五還沒到怎麼辦?
: 你用憲法來看死刑問題,根本就像是自己解釋一樣
你才知道嗎?
現行憲政制度就是大法官們自己來解釋憲法的真正意思,所謂一般人的大家
的意見? 草螟的意見不算數的。
: 當初立憲的人說人民的生命及自由要受到保障
: 是要讓人民免於被壞人侵犯
: 並不是讓壞人免於被刑罰啊
廢除死刑也不會讓壞人免於刑罰啊!
到時候大法官們會很慈祥地告訴你,立法委員杯杯們可以規定壞人要判無期徒刑
或者有期徒刑,但總之不可以判死刑。因為我們法學知識深厚的專業人士說不可
以。
就號像之前通姦除罪化一樣,那時候
: 修不了法就想用釋憲
: 什麼鬼
大法官們搖頭嘆氣: 草螟們,先去讀一下憲法概論吧。
最後,大家要不要算一下,蔡英文總統的大法官們,目前為止,改變了多少件
之前的大法官釋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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