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的核心價值就是
天賦人權 沒有任何人可以剝奪別人的生命 哪怕法律也不行
當這樣的想法深入人心的時候 那怕壞人 也就不會殺人了
但
想成為這樣的國家 是要付出很多時間跟成本的
而臺灣是這樣嗎?
不是說廢死不好 而是台灣社會的程度根本沒有到 該做的教育跟成本 台灣也都沒有做
為了少數幾個人的理想 就要台灣人負廢死的成本
合理嗎?
就像我說的 強姦殺人犯住法官隔壁 法官要嗎??
法官判不判、不執行死刑 嘴巴說說就好了
但犯人再犯的成本 人人覺得殺人免死的成本 被害人的痛苦 都是全台灣人民在承受
法官想廢死 請付出成本 從教育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