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婚前男男戀情史!妻帶男同事回家過夜 

作者: BMWi3 (在那叫什麼)   2024-04-19 23:48:11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456043
婚前男男戀情史!妻帶男同事回家過夜 意外揭露士官夫性癖
2024-04-18 22:14
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海軍士官阿豪(化名),先前與妻子小萱(化名)結婚1年多,對方竟趁他不在家
時,帶男同事回住家過夜,2人還大聊鹹濕話題,內容提及「第一次濕成這樣」、「我要讓
你累死,撐那麼久死不射」等字句,阿豪氣炸離婚並提告;小萱辯稱,丈夫婚前曾與男性友
人上床,令她難以釋懷,她才找人營造出軌假象,逼迫丈夫離婚,高雄地院判小萱及其小王
連帶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主張,他與妻子結婚1年多,兩人育有1名子女;去年6月13日,妻子帶著男同事回家過
夜,完事後互傳訊息大聊鹹濕話題,內容提及「你很色」、「我有想過我們在後面放鞋子的
地方發生關係」、「我有嚇到,第一次濕成這樣」、「再怎麼濕,也沒昨天濕」、「我要讓
你累死,撐那麼久死不射」等內容。
阿豪還說,他發現後質問2人,小王坦承與妻子發生性行為,妻子則不想辯解,亦無心挽回
婚姻,雙方在去年6月20日離婚,他決定對前妻及小王提告求償200萬元。
小萱則辯稱,丈夫與罹患愛滋病的男性友人曾有逾越一般同儕之交往關係,導致有染病風險
,礙於當時她已經懷孕,才決定與丈夫結婚,但她始終耿耿於懷,遂與男同事商討對策,由
男方先傳曖昧訊息給她,製造她出軌的假象,讓丈夫同意離婚,人妻坦承男同事確實在她家
過夜,但兩人並未發生性行為。
阿豪則表示,他在婚前已向妻子坦白,婚後始終保持忠誠,亦曾到醫院檢驗過,確定未感染
愛滋病,雙方育有1名子女,妻子卻說自己介懷此事,說法前後矛盾,亦非對婚姻不忠的理
由。
法官勘驗小萱與男同事對話紀錄,認定2人有不正常男女交往關係,因此判曉萱及男同事應
連帶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備註:
https://reurl.cc/LW06rx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1405號
原 告 蘇家德
被 告 羅心妤
黃泰鈞
摘錄:
本院斟酌原告高中畢業,目前任職海軍士官,年資6年多,月薪資約3萬5千元;被告乙○○
高職畢業,從事服務業,月薪資約3萬9千元;被告甲○○國中畢業,從事服務業,月薪資約
2萬8千元,目前仍與父母同住,且扶養雙親等情
==
唉 甲甲在女友懷孕的時候劈腿跟愛滋甲發生關係還敢告人阿
前妻沒有以散播愛滋未遂報警抓人
,已經對甲甲很寬容了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 21 條
1.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
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使用,致傳染於
人者,亦同。但第十一條第二項但書所定情形,不罰。
3.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4.危險性行為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相關規定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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