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億「過期干貝、蝦仁」流市面!消費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4-04-19 08:45:43
其實很簡單啊
修法一下
不法所得
超過2400萬的人
一律死刑
因為平均下來
他欠每個台灣人
一塊錢的社會成本
這樣不是很好嗎
笑黃國昌不敢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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